欢迎来到宁波市暖通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商会新闻 > 商会新闻

关于集中申报“放心消费在浙江”《放心消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点击次数:484

  

 从“放心消费在浙江”到“满意消费长三角”,浙江在消费维权上始终保持着前行。2020年新一轮的《放心消费单位》申报又要开启,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联系商会秘书处。我商会在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后制定了适合本行业的公开承诺。

      5月30日前暖通行业将会由商会秘书处集中申报一批会员企业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由市局将名单分配到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由区县局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指导创建,并在年底根据承诺履行情况开展评价。

总体要求:消费无欺诈、商品无假冒、投诉无障碍;遵守暖通团标、规范施工安装。

暖通行业放心消费公开承诺:

一、产品质量可靠  标识清楚明确

企业所售产品必须具备品牌授权经销资质,产品三证齐全,铭牌清晰。

二、合同内容全面  服务标准明确

合同职责明确,产品及材料规格明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作装,佩带工作证。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

三、系统设计合理  强化行业自律

系统设计必须要有完善的图纸,配备专业设计人员,按图施工,施工图纸完工后须交付业主留底。

四、遵守暖通团标  规范施工安装

遵守T/NBHVAC0001-2019暖通团标,严控材料质量关,严禁以次充好,恪守人员施工规范。室外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售后措施健全  纠纷三天快处

售后问题24小时响应,72小时快速处理,一般性纠纷3天内解决,疑难纠纷配合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从事暖通行业申报放心消费单位的企业联系商会秘书处:057489085988 17757051651 还没加入我会的企业联系商会登记。